“一个县级市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何会给下属开发区主任送礼?”日前,吉林省四平市纪委监委对下辖双辽市辽西街道吉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某某相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时,顺藤摸瓜捞到了一条“大鱼”。
今年年初,四平市开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发现了赵某某相关违纪问题线索。随后,四平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赵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在对赵某某进行调查过程中,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多次请求赵某某的“把兄弟”,时任双辽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张某打探相关情况。为了掩人耳目,杨静还特意到手机店买了部“老人机”及新手机卡送给张某,告诉张某用这个手机与她单线联系。正值张某家装修,杨静便授意其爱人以装修款名义送给张某5万元钱。
一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赵某某非亲非故,却对案件如此上心,其中必有猫腻!杨静的异常举动没能逃过专案组的“法眼”,但调查人员却没有发现赵某某案件中与杨静直接相关的线索。
猫腻到底藏在哪呢?
查阅相关资料,专案组注意到,吉兴村位于双辽市城郊,林地较多,很多地块近几年来陆续被征用,补偿款数额巨大。杨静2003年至2010年曾任双辽市林业局副局长,因此有可能在林地上做手脚。
调查还发现,吉兴村有些村民“领取”了征地补偿款,却没存在银行,也没见家中有大额消费,这些钱去哪了呢?联想到杨静的异常,专案组分析,也许症结就在这里。随着调查的深入,双辽市部分党员干部借村民之名非法占有林地并获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杨静在林业局工作期间,多次到吉兴村检查退耕还林情况,认识了先后在该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赵某某及其哥哥。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杨静通过赵某某及其哥哥,先后以他人名义非法无偿占有吉兴村集体土地九块,共计284亩。几年来,非法获得退耕还林补贴款和征地补偿款700余万元。
2018年3月,四平市监委对杨静实施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6月21日,市监委给予杨静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杨静是双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职人员,民主党派,原来不在纪委监督范围内。四平市监委成立后,她成为首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非党员公职人员。”四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介绍。(王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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